证监会修改《诚信监管办法》
2014-09-25 21:17:14 作者:何晶乔核心摘要:证监会近日公布了《关于修改<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此次修改还调整完善了违法失信信息在诚信档案中的效力期限,规定一般违法失信信息的效力期限为3年,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处罚等重大违法信息的效力期限为5年。
本报讯 (记者 何晶乔) 证监会近日公布了《关于修改<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此次修改还调整完善了违法失信信息在诚信档案中的效力期限,规定一般违法失信信息的效力期限为3年,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处罚等重大违法信息的效力期限为5年。
“此次修改明确规定,证监会将专门建立违法失信信息互联网公示平台。”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这意味着,今后通过该平台,可以集中公开查询市场参与主体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纪律处分等的重大违法失信信息。张晓军表示,《诚信监管办法》修改后,增加了违法失信信息公开的手段、机制和渠道,为进一步全面强化资本市场诚信约束奠定了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