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何晶乔)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取消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审批事项后的后续管理措施,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税收风险。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了主管税务机关对非居民企业适用行业及所适用的利润率审核、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选择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和主管税务机关变更审批、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核准等4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税务总局及时修订与上述事项相关的政策文件,把该放的放到位。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调整后的政策明确,主管税务机关要向非居民企业送达《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及时完成对其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