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崔文生 通讯员 郭峰菠)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运城中支组织辖区人民银行各支行、各金融机构积极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和服务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依托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开展宣传。我们将营业网点作为宣传的主阵地,通过电子屏幕、悬挂标语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将“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享有的“安全权、知悉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等七项权利、五种争议解决方式以及维权途径等广而告之,使更大多数的金融消费者进一步准确理解各项法定权利,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建设银行还在辖区所有的营业网点设置了意见簿,公示建设银行投诉热线95533及当地人民银行的投诉监督电话,让客户时时监督,方便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走上街头开展集中宣传。在3月15日,人民银行和辖区金融机构组织人员走上街头积极参与政府和消费者协会组织的以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为主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金融机构通过设立宣传点,摆放宣传版面、发放宣传资料、公开承诺、现场讲解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引起了强烈反响,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初步统计,3月15日当天共解答群众咨询3000多人次,散发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丰富了地方宣传活动内容,取得了良好效果。河津市的金融机构自行定制的印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央行支付,服务千家万户”、“警惕洗钱陷井,远离洗钱犯罪”、“购买国债、利国利民”等的环保购物袋也在现场向群众进行了免费发放。
三是深入学习、小区开展宣传。在“3.15”活动期间,运城中支组织辖区金融机构共组织了21支宣传小分队,先后深入景区、居民区、商务中心、学校等地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知识宣传,在宣传的同时,我们十分重视对中老年人、学生和文化程度较低和低收入人群进行宣传,主要宣传了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等方面的内容,告知大家在金融服务中应当享有的各项权利,并为大家提供了各种维权方式,切实维护金好融消费者的各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