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艳) 审计署近日发布了2015年地方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
审计署提出,加大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对于深化财政审计,审计署强调,要重点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促进盘活存量资金,优化增量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持续跟踪审计地方政府性债务,加大对政府采购的审计监督力度,加强政府收入征管审计,关注地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清理情况,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