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薛新荣)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10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新版《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旨在引导和规范煤矸石综合利用行为,减少其对土地资源占用和环境影响,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据悉,新版《办法》将于2015年3月1日施行。
煤矸石是指煤矿在开拓掘进、采煤和煤炭洗选等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含碳岩石,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办法》明确,煤矸石综合利用应当坚持减少排放和扩大利用相结合,实行就近利用、分类利用、大宗利用、高附加值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加强全过程管理,提高煤矸石利用量和利用率。此外,《办法》还强调鼓励煤矸石大宗利用和高附加值利用,并对煤矸石使用量、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均做出具体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