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伟) 《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近日刊发,为切实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提出十条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现有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二是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加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四是对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五是鼓励各级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六是进一步完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政策。七是鼓励大型银行充分利用机构和网点优势。八是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九是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十是大力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