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小龙)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和《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在税收优惠层面进一步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这是继去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新国九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之后,政策面上针对并购重组的又一重大利好。
一系列的鼓励政策将显著降低企业间并购重组的交易成本,其效果直接体现为资本市场上并购重组交易的火爆。统计显示,2014年深交所中小板和创业板中实施并购重组的公司数量同比分别增长了326.67%和190.91%。
更深层面看,多部门联合出台政策鼓励并购重组,其重大意义还在于化解过剩产能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而其实质均为促进资源更加有效的配置,提升经济运行效率。
产能过剩问题是中国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难题,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资源合理配置,能够有效应对过剩产能。当前,全球产业转移的大浪潮倒逼我国产业转型,国内产业需要向附加价值更高的微笑曲线两端转移。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而并购重组正是加快实现产业转型、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助推器。通过并购重组,公司能够在原有产业链上实现资源整合与再分配,提升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或者跨行业迅速布局新兴产业,既帮助公司加快实现外延式的增长,也增添了新兴产业的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