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伟)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发改委投资司巡视员欧鸿表示,政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排污权和碳配额交易,并支持民间资本采取私募方式设立用于环保产业的投资基金,支持环保项目采取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方式筹措投资资金。
《意见》提出吸引社会投资的7个重点领域,包括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设施、交通、能源设施、信息和民用空间设施、社会事业等。欧鸿称,上述领域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社会资本进入的呼声也比较高。但目前存在的困难是这些领域民间资本发展不够充分,资本流入存在实际阻碍。
欧鸿介绍,很多地方在引入社会资本投资环保领域方面已经有了成功实践,比如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火电、钢铁脱硫脱硝等领域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设施建设运营,在为环保工程实施有效筹集资金的同时,也带动了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这次《意见》发布对创新环保运营机制、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等进行了全面部署。《意见》称,要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之前有消息称,《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指导意见》将于本月正式出台,明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污染者付费、责任共担、集中治理、全过程控制”四大原则。
面对环保行业政策红利不断,多家证券公司研报认为,明年环保行业有望扭转颓势。此次政府对环保领域引入社会资本投资进行顶层设计,加上即将公布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指导意见》以及 500亿国家环保基金,将有利于环保PPP模式的广泛推广。